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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險護理費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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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險護理費需要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保險護理費需要賠償嗎?

交通事故保險護理費需要賠償,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損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護理而支出的費用。

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把護理費分爲三類:第一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第二是受害人在傷情治癒後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第三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但要注意在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醫院統一安排的護士護理的費用,因爲已納入醫療費的範圍,因而不應列入護理費。

二、交通事故護理費如何計算?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爲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治療期間護理費的計算有三個考慮因數: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人數和護理期限。

首先是護理人數的確定。護理人員原則是一人,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法院可以參照其確定兩人或以上的護理人數。

所謂原則是一人,就是法院一般按照一個人計算護理費,即使實際上可能有很多人蔘與了護理,但法院在認定護理費時只能以一個人爲準。這個護理人,要麼是聘請的護理人員,要麼是與受害人存在親戚或朋友關係,不能爲了多要護理費而故意主張一個與受害人沒有關係的高收人者。

如果當事人主張兩人或更多的護理人員,則需要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的明確意見。因此受害人的傷勢如果比較重,就有必要由醫療機構來出具證明。在本案中,在沒有醫療或鑑定機構的明確意見,不能主張三個護理人員。

其次,護理期限的確定,需要由當事人提供醫療機構的書面診斷結論。受害人經過治療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有兩種情況,一是受害人已經完全康復,比如出院證明,或者病歷記載患處已經癒合。另一種情形是受害人沒有康復,還需要進一步治療,但已經恢復了自理能力,可以獨立生活。透過醫療機構的診療過程記錄和受害人的實際病情,可以判斷護理期限。

最後,護理人員收入的計算。這是護理費最關鍵的部分。法律規定了兩種情形下護理費的計算,一種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計算。如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根據現行醫療護理的分類,醫務護理分爲特級、一級、二級、三級護理共四個護理級別,衛生部也根據各個級別制定了不同的護理規範,各種護理級別的收費,對於住院治療的病人,根據醫院護工的一般收費標準計算。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導致人員受傷的,那麼所產生的賠償項目比較多,比如說最爲常見的醫療費,誤工費用,當然了,請護理人員的,護理費也是需要賠償的,具體的護理費用一定是根據護理人員的工資收入狀況以及護理的人數來確定。保險公司也是需要對此進行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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