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網絡辱罵他人的處理:
網絡上辱罵他人屬於
違法行爲,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
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誹謗,依法應給予治安行政
責任。
建議當事人錄像儲存證據,然後報案。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