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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使用照片用於商業用途是否侵犯肖像權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3W

屬於,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條件有:
(1)行爲人使用了肖像人的肖像;
(2)行爲人使用肖像未經肖像人同意;
(3)肖像人的精神受到了損害。
因此,未經本人同意,對受害人的肖像權進行商業使用,是一種侵權行爲,肖像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條,爲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爲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姓名、名稱、肖像、個人資訊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體人格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未經許可使用照片用於商業用途是否侵犯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