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劃分以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爲準,根據責任進行比例賠償。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內請律師申請書面複覈。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