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有材料證明績效能要求補發績效工資。【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關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援。但對方當事人認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