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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標準樣本(簡單13篇)

欄目: 其它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4W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1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簡單13篇)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爲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爲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檔案或協議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建築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㈠按時計酬,日薪元或月薪元;

㈡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元;

㈢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㈣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內的;

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㈢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㈣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㈠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㈡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3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X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X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爲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__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X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____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X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透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X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X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X雙方在____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X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

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 鑑證人:_______ 鑑證日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4

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爲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XXX年(月),自年____月日起至年____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月(日)。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XXX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三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一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二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注:甲方在乙方試用期滿後爲乙方提供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如乙方自願放棄購買社保,必須出具書面申請。

第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 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XXX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相關補償條例辦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XXX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的,按培訓費100%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以後工作每滿XXX年減免賠償培訓招接收費的20%,合同期滿不賠償。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其他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 代表人:XXXXXX

代表人: XXX年____月____日 XXX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5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爲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甲方依法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爲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對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條甲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及國家關於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爲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爲: 其中,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

第十條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崗,在待崗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爲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爲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四條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在雙方當事人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六條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七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結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款項:(選擇打“√”)

(一)見插入的活頁 (二)無

九、其他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爲期 ______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悉《民法典》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並在2__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及______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7

《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所以,勞動法上的工資是一個大概念,計算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當包括獎金和加班費。
勞動合同上沒有註明是基本工資還是加上補貼,你可以向單位主張是基本工資,單位不理會你就帶上合同跟工資條上勞動仲裁委員會。
以上是勞動合同薪資標準,你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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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標準樣本8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這裏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3、如果是違法辭退,則需要按上面的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希望以上內容能夠解決你對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計算標準是什麼這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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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標準樣本9

勞動標準的制定方式是多種多樣的。由於勞動標準對象分爲十類,既有自然屬性,又有社會屬性,具自然屬性又與人體有關,不同於產品類標準的對象只具有自然屬性中的物理、化學等性質,因而不能採用單一方式制定,尤其不能單一地採用技術辦法制定勞動標準。而必須從勞動標準對象的多樣性和複雜性出發,對不同類型的勞動標準對象採取不問的制定標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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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標準樣本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爲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爲準。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二條 試用期爲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於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不時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甲方每月月工資爲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或當]月的工資,並透過轉賬/現金方式付給乙方。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順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裏代扣個人所得稅,並以乙方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 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崗位應適用相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將根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覆,制定具體的計算週期及上下班時間,並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後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 由於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於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 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醫保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裏做出相應的扣除,並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 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 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後果,並且應當依法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後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檔案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 當甲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8.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後,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佔有的或處於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九章 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後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1項終止的,但本合同終止前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乙方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

5.乙方依據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於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於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爲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於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並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 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四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願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補充條款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爲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四十條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爲此後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一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並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爲用於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後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爲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衝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爲每小時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爲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________ 乙方( 蓋章簽字): 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12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願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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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二)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三)

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四)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五)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由 ______________原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移轉至______________。該職工在本單位的相關工作情況 : .本單位與其最近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爲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該職工在本單位的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3.該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共計爲 :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六)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

期限爲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條

第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七)

________同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進入本單位。最後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_______條_______款,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與______同志勞動合同。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八)

________同志, 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後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同志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標準樣本13

(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2.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_____日期爲每月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時解除合同,並無需作相應賠償:_______

①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

①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②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③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

①試用期內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④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2.對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以培訓期內的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可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_____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到期_____日的天前,甲、乙雙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的有效期可視同自動更新延續________年。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