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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透過勞動局告員工嗎

欄目: 勞動爭議 / 發佈於: / 人氣:2.43W

公司可以就勞動糾紛去勞動局申請調解與員工之間的糾紛,不存在是否告的問題,起訴員工的話需要去法院。與勞動者產生糾紛,公司當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改正;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公司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公司可以透過勞動局告員工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Tags:勞動局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