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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只有公章生效嗎?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03W

一、勞動合同只有公章生效嗎?

勞動合同只有公章生效嗎?

勞動合同只蓋公章是有效的。《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根據這一規定,我們可以看到,用人單位蓋章並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表示勞動合同生效。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勞動合同沒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爲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既簽字又加蓋公章。

二、勞動合同簽字了沒蓋章能生效嗎?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此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即可令勞動合同生效。這裏並未強調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合同上蓋章。但是由於簽字人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幾種不同的情況:

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由於其行爲被直接視爲該用人單位的行爲,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勞動合同上籤了字,即證明用人單位對此份勞動合同的認可與同意。即使用人單位沒有蓋章,該勞動合同也是生效的。

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員,由於這些人都不能在法律上直接代表用人單位對外爲某種行爲,因此他們只有在事先取得授權的情況下,其簽字行爲才能約束公司,並使合同生效。但是他們是否獲得了公司的授權,員工很難知悉。民法代理理論中的表見代理原則可以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根據表見代理原則,無代理權的人在代表被代理人爲一定行爲時,如果該行爲的相對人完全有理由信賴其有代理權,則該行爲有效,且對被代理人有約束力。因此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是公司的行政或人事部門的經理或本部門的經理或其他進階職員,員工就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在簽字前得到過公司的授權。因此他們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比較可靠,一般情況下能夠使勞動合同有效。而其他一般職員,除非他們手中有公司的授權檔案,否則他們的簽字就十分不可靠,例如任何一個公司都不會把簽字權委託給一名清潔工,因此清潔工的簽字幾乎沒有可能使合同生效。

反過來,如果勞動合同上只有用人單位的公章,沒有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的簽字,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這是因爲,用人單位不是自然人,而是一個組織,其公章就是這個組織的簽字,蓋了公章便等於這個組織已承認了這個檔案。

一旦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起勞動關係,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只有建立了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係才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勞動合同如果只蓋公章也是有效的,因爲根據法律的規定,只要是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都是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