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代簽行爲是經過當事人委託的,或者雖然未經過當事人委託但代簽之後經過當事人追認的,則勞動合同就是有效的。反之不符合上述情況代簽的勞動合同則是無效的。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民事主體可以透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爲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