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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對緩刑人員有啥規定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8.22K

一旦被判處緩刑的話,對於勞動者來說,可能就會面臨着開除公職的決定,這個前提就是當事人他是屬於公務人員的身份,因爲我們國家公務員法當中規定的是受過刑事處罰的話就不能擔任公職了。判緩刑也是被認定爲有刑事犯罪的行爲,會被開除公職。
如果是公務員就一定會被開除公職。如果是企、事業單位,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對緩刑人員有啥規定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爲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