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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賠償標準及爭議的處理

欄目: 勞動保障 / 發佈於: / 人氣:6.25K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賠償標準及爭議的處理

工傷保險待遇主要以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等爲工傷項目標準的主要研究對象。那麼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有哪些呢?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爭議的處理方式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就由小編爲您介紹一下。

2011年工傷保險待遇明細表將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停工留薪期工資、住宿費、交通費、輔助器具費、康復性治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項目計算標準列表,便於工傷職工查詢所需資料。

一、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爭議的處理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

1、職工和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問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訴或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因要求進行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鑑定與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職工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4、職工因工傷保險待遇給付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屬於勞動爭議,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職工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給付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職工可向上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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