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之中,不少民事主體會要求某些機構出具居住證明等,不同類型的居住證明的書寫規則是不同的,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村居住證明怎麼寫?在現實生活之中,不少民事主體,由於不清楚居住證明的格式是怎樣的,導致提交的證明不符合規定。
一、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村居住證明怎麼寫?
茲證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長期在我處;
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證明人: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與被證明之間的關係:
被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二、居住證明怎麼開?
(一)本地戶口居住證明
1、本地戶口居住證明分爲兩種類型: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
2、農村戶口:到村委會找村支書,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村支書籤字
3、蓋一個村裏的公章
4、城市戶口:到居委會找居委會主任,讓他給開一個居住證明:內容有你是誰,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
(二)蓋一個居委會的公章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
1、外地戶口異地居住證明即暫住證
2、準備兩張白底照片
3、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
5、大概一週左右能出來
三、居住證的主要作用:
居住證制度仍然只是過渡階段的權宜之舉,因爲它所標誌的,仍然是城市戶籍人口以及外來人口這兩大“陣營”,解決外來人口問題的根本出路則在於徹底的戶籍制度改革。
在一個充分流動的市場中,不同地區的要素報酬應該逐步趨向均衡。換言之,如果可以觀察到不同地區同質勞動力之間存在顯著的收入差異,則意味着因政府幹預而導致的資源錯配客觀存在。而這正可以解釋爲當前中國所出現的城鄉及不同地區間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原因。
除去社會公平、社會穩定的需要,以戶籍制度爲基石的二元乃至多元結構之不可維繫,首先在於佔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村人口收入增長遲滯,已經從根本上制約着中國經濟由出口拉動、投資拉動向消費拉動的轉變。因爲經歷二十多年改革,除農村人口非農業化轉移外的“三農”政策,在產業規律以及比較優勢的雙重製約下,其所具有的增收潛能均已極其有限。
可以直接到村委會,要求相關的工作人進行書寫,一般來說,工作人員都瞭解該如何書寫,對於不瞭解的,可以搜尋相關資料,由於在現實生活中,居住證明的用處是比較廣的,故而瞭解沒有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