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公司強制員工加班違法嗎?

欄目: 工資福利 / 發佈於: / 人氣:5.76K

一、公司強制員工加班違法嗎?

公司強制員工加班違法嗎?

1、除4種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種情況:

(1)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

(4)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3、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必須經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協商才能認定,勞動法上明確規定了勞動者每月的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限制,如果用人單位不落實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強制員工加班肯定已經構成違法行爲,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相關情況,另外,涉及到加班情況的,必須按照規定標準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