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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申請後多久纔可以做傷殘

欄目: 勞動工傷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56W
工傷申請後多久纔可以做傷殘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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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請傷殘鑑定後,一般多久纔可以做

在申請傷殘鑑定之後,要報送司法鑑定機構,在司法鑑定機構受理之後30天內開具鑑定報告。《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