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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遷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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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遷戶口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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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遷戶口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公安部關於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前進行戶口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對於在人口普查工作當中發現因超生、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未落常住戶口的孩子,要按照國家、省、市人口計生委,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其父母或者監護人的申請、合法有效證件、《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出生證名材料,經派出所調查覈實,報縣(市、區)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後予以登記常住戶口,並及時通報當地計生部門。

對未申報戶口的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記,不得將登記情況作爲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