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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監護權的原告是誰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79W

是要求變更監護權的人。監護人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爲的、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爲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變更監護權的原告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