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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改姓需要哪些手續

欄目: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5.39K
離婚後子女改姓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