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不涉及財產分割。具體情況是,只要雙方當事人約定夫妻的共同財產全部由一方所有或者在雙方當事人沒有共同財產的情況之下,離婚時是不會涉及財產分割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