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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在什麼情況下對方不能賣掉自己的房子

欄目: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2W

如果房產產權明確是一方所有的可以賣,屬於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屬於個人的財產,財產所有人對個人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如果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沒有進行處理的,則一方不得擅自買賣,應當與對方協商後纔可以處理該房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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