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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分開後如何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2.26W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另一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部分或全部,支付費用的多少和期限時間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未婚生子分開後如何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支付子女撫養費需考慮的因素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支付撫養費金額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爲以下的幾種情況: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金額一般按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進行支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裏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於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按照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而定,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3)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需要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