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音遺囑應由立遺囑人及見證人明確、清楚地自述身份情況。2、錄音遺囑只能由立遺囑人親自制作完成,錄音遺囑中應當明確記載立遺囑人親口表述的關於處分其財產的意思表示。3、錄音遺囑應當記載做出遺囑的時間和地址,等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