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錄音錄像立遺囑不需要交錢。錄音遺囑只有符合以下條件纔有效:
1、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並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
2、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
3、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遺囑人必須說明製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
5、錄音製作完畢,應當密封儲存,並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然後,由遺囑人或交見證人保管;
6、繼承開始,由見證人及繼承人到場並檢驗封皮的完好情況。
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況下錄音遺囑才生效。錄音遺囑如果有二個以上符合《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有法律效力;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則該錄音遺囑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