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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什麼時候開庭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9.2K
離婚訴訟什麼時候開庭
律師解析:離婚訴訟什麼時候開庭一般由法院自行決定,法律並無強制要求。但法律有規定,離婚訴訟,應當在接受材料後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決定開庭的,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且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