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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再婚領結婚證需要什麼

欄目: 結婚 / 發佈於: / 人氣:1.44W

異地不能領取結婚證,再婚的要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書證明自己單身,同時出具戶口本和身份證,到男女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
離婚後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雙方原系夫妻關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透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係的,民政局發給雙方離婚證;如果是起訴離婚的,雙方沒有離婚證,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爲離婚憑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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