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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鋼樓房哪年後蓋的是違法的?

欄目: 婚姻家庭法規 / 發佈於: / 人氣:2.51W

一、彩鋼樓房哪年後蓋的是違法的?

彩鋼樓房哪年後蓋的是違法的?

彩鋼樓房並沒有哪一年之後蓋的就是違法的這一種說法,如果是使用的材料不合格就是違法建築。

違法建築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准,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築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違法建築包括:

(一)佔用已規劃爲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

(二)不按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

(四)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築;

(五)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

(六)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

(七)逾期未拆除的臨時建築;

(八)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二、違法建築怎麼處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爲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爲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一)違法佔用集體土地或農用地進行建設,處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爲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四十三、六十三、七十六條。

(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沒收;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十一、四十四條、六十三、六十四條。

(三)對歷史和社會原因形成的違建處理:因爲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居民房屋存在大量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或規劃手續情況,這種情況下不宜按照違章建築處理,特別是在房屋徵收和土地徵收中這類矛盾尤爲凸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和原則,應當組織規劃、土地、執法等部門對於未辦理關手續的建築物進行認定,認定爲合法的要給予補償,認定違法的不予補償;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爲實現拆遷速度,將一些歷史原因形成的違章建築強制拆除。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如果被認定爲是違法建築的,人民政府會責令拆除並且沒有補償。但是該建築如果因爲歷史原因而成爲違法建築的,人民政府在拆除的時候會進行一定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