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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後復婚有效嗎?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6.76K

離婚財產分割後復婚有效嗎?

世事變化無常,也許您剛離婚並分割完離婚財產,但您現在又想要復婚。這種情況下,復婚有效嗎?財產的所有狀況是不是會重新歸屬呢?本站小編就“離婚財產分割後復婚有效嗎”相關問題爲你答疑。

一、離婚財產分割後復婚有效嗎

婚姻涉及到身份關係和財產關係,其中財產關係多依附於身份關係而存在,除了絕對的夫妻約定財產製,夫妻間的財產共有關係隨着夫妻身份關係變化而變化。離婚時的子女撫養協議因復婚的出現導致協議目的不復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財產分割協議,並不因復婚而自然失效。

關於財產分割問題,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爲夫妻一方的財產”,《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爲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爲復婚前分得的財產不會因爲婚姻關係的恢復而回歸爲夫妻共同財產。復婚,並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其法律效力等同於結婚,除非復婚時,雙方對財產作了專門的約定,周某只能請求分割復婚後取得的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復婚的法律依據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爲。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爲,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但是,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83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復婚後,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如條件允許)可對該協議進行公證,以確保雙方不會對該兩套房的歸屬發生爭議。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是小編給予的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後是否會因爲復婚使得財產狀況重新變化的解答,復婚說到底也是結婚,所以之前離婚分割好的財產狀況不會變化,會作爲其重新結婚時的婚前個人財產。是實踐中,狀況會複雜很多,小編的分享可能滿足不了您的要求,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讓他們爲您更專業地解決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