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離婚房子怎麼除名的條件有哪些?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1.01W

離婚房子怎麼除名的條件有哪些?

社會的節奏越來越快,閃婚閃離的事常有發生,結婚時男女雙方對房子等不動產的分配問題都不怎麼在意,離婚時卻不知如何分割財產,財產的分割涉及很多方面,怎樣在房產證上將對方的名字除去呢?今天來談一談離婚房子怎麼除名。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透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透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綜上所述,離婚房子怎麼除名還是要根據規定來進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要按照規定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房產證更名手續。證件和材料一定要十分的完整和豐富,不然當地房產交易中心不會受理,除名也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