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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借合同村民毀約怎麼辦?

欄目: 合同效力 / 發佈於: / 人氣:7.41K

一、土地租借合同村民毀約怎麼辦?

土地租借合同村民毀約怎麼辦?

土地租借合同簽訂後,村民是不可以隨意毀約的,需要追究違約責任。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爲,亦稱爲合同債務不履行。這裏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各個國家民法典對違約行爲形態的劃分都是不一樣的。

二、違約後的處理方式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於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採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參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爲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按照規定的情況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於明示毀約易於操作;但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後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於己不利

土地租借合同在簽訂時就需要按照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一方因違約而導致對方利益受損的,對方是可以透過法律程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的,具體情況下可以基於合同的具體條款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和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