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地稅局辦理三方協議需要帶的資料
帶身份證、公司公章、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副本。
二、稅務“三方協議”的定義
三方協議是納稅人、稅務局和銀行簽訂的協議,以便實現網上申報實時繳稅。
三、辦理銀行稅務三方協議的程序
(1)拿着開戶許可證到稅務局辦納稅帳戶登記備案;
(2)由稅務局出具制式的三方協議,稅務局先蓋好章,企業蓋章;
(3)到開戶銀行拿三方協議請銀行蓋章,提醒要銀行及時在系統同步開通,否則稅務系統連不上,會影響交稅。
(4)銀行留下一份協議,再交到稅務大廳即可。
四、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專業名稱時,要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2、外企、合資企業、私企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一年。
3、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以防單位在填寫的時候,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爲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而無法挽回。
五、三方協議如果違約會怎麼樣
三方協議違約,如果有約定違約金的話,需要支付違約金。只和公司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而三方協議屬於契約,受民法保護,不受勞動法保護,也就意味着可隨時違約,也無需提早三十日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三方協議的簽訂需要準備好公章、稅務機關的原件以及複印件等資料,去稅務大廳進行辦理,簽定三方協議的時候一定要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進行,如果出現違約的情況避免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