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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爲專屬管轄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4.65K

房屋租賃合同的基礎是當事人之間的租賃合同,不適用專屬管轄。房屋租賃合同雖然與不動產有關,但其實質仍是基於房屋租賃合同,屬於合同糾紛,應該適用一般管轄及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同時,合同糾紛法律又規定了協議管轄,因此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四條。

民法典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爲專屬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