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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行使合同解除權要注意什麼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33W

注意下列問題:
1.如果賣方超過合同期限仍未履約,買方應當及時書面催告賣方;
2.在超過約定的時間賣方仍不履行義務,買方纔可解除合同;
3.買方解除合同一定要書面通知賣方,否則對賣方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買方行使合同解除權要注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