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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押金不退是合理的嗎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73W

房子押金不退是不合理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後房客決定搬走,房東卻拒絕退還押金,或者是找各種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金的行爲事實。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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