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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可以指定稅務代理機構對嗎

欄目: 工商稅務 / 發佈於: / 人氣:2.29W

不對。稅務機關不可以指定稅務代理機構。稅務機關是行使稅務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具有管理監督稅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行爲的職能,而不能興辦稅務代理機構,不能直接從事屬於社會中介性質的稅務代理,也不能接受稅務代理機構的掛靠。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爲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爲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稅務機關可以指定稅務代理機構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