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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出租房東需賠償租客嗎

欄目: 房屋租賃 / 發佈於: / 人氣:1.27W

需要賠償的。
出租的房屋是違法的建築,造成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返還押金,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賠償損失。
違建一般指違章建築。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爲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爲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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