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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開租房合同陷阱?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18W

如今,在外地工作的絕大多數年輕人,生活中都離不開“租房”二字。租房子,也是許多人離家,開始獨立生活的第一站。但要明白一句話:“城市套路多。"當你認爲最終找到滿意的房子時,許多黑心中介和房東都在等待你落入他們精心設下的“合同陷阱”。

如何避開租房合同陷阱?

租金和租期一定要在租賃合同中寫清楚,在雙方約定的租期內,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租金,而合同中要寫清楚的是哪一方支付的水電費、物業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以哪種方式支付,如爲月薪,則也應註明月度付款時間。

合約中應寫明室內設施(包括傢俱用具等),簽訂合同前,應先檢查房屋及其內部設施,保證爲可正常使用狀態,如發現有損壞物品,請出租人在合同中寫清楚,在退租過程中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目前大部分租戶都是押一付三的方式,出租人收到定金後,就會給出一張收據,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如租期期滿後租戶不願意續租,一般憑此押金收據即可收回首次簽約時所支付的押金。但是因爲有許多個人的房東不能開出正式的收據,他們會給租客寫押金條,所以要在合同裏註明押金條。

大多數租客主要是爲了解決自己的住宿問題,如果工作有變動,大多數人會考慮搬到附近的公司,所以在籤合同的時候,最好和出租方協商,允許租客私下轉租,並且把這個約定寫進附加條款中,表明不能做違約處理。

最後,希望大家在租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輕易相信中介或者房東做出的口頭承諾,一定要切實地寫在合同中,纔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