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後還需辦理哪些手續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5.91K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後還需辦理哪些手續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後還需辦理哪些手續

用人單位應與員工簽訂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之後爲員工辦理停保手續,並協助員工進行保險轉移。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到期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未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義務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法律效力,但用人單位應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日平均工資爲計算標準,按照每延遲通知一日,支付勞動者一日工資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