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按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10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證。醉駕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的,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終生不得再駕駛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酒駕撞車逃逸的,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但此時需要按照其中的逃逸情節進行處罰,如果因逃逸導致受害人死亡的話,則處罰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