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爲該合同爲附一些條件,在條件未達成的情況下,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合同義務,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對時,就意味着所附條件已經作廢,合同已經生效,合同當事人應受到合同所產生的效力所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