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行政傳喚一般最長不能超過多長時間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64W
行政傳喚一般最長不能超過多長時間
行政傳喚一般最長不能超過多長時間
1、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爲人的傳喚,一般最長不能超過八小時;
2、可能對其進行行政拘留的,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
3、《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
4、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