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
離婚協議一般被視作以離婚爲條件的協議,簽署離婚協議後如果辦理了離婚手續,則雙方需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則離婚協議不發生效力,但是離婚協議上關於事實的陳述有一定的證據作用。離婚協議書中一般要包含身份資訊,撫養權分配,財產分割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