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怎麼認定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37W
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怎麼認定
敲詐勒索罪怎麼認定
敲詐勒索罪認定關鍵是區分威脅和要挾(即脅迫)方法,威脅和要挾方法有以下特點:

第一,行爲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爲,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例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由此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爲方式實施,不可能是不作爲。製造、散步迷信謠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機以幫助驅鬼消災爲名騙取羣衆財物的,以及面對處於困境的人的求助請求,以不給錢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認定爲敲詐勒索罪。

第二,行爲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例如,財務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等。

第三,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着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透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爲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託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上述內容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爲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