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工傷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從工傷保險
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
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
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所以,工傷職工傷殘程度爲四級,不能提前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