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養老保險交給什麼部門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6.93K
養老保險交給什麼部門
購房怎樣辦理房產證
因買賣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檔案、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字等資訊。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一)屬於登記職責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範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爲受理。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檔案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進行實地檢視:  (一)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  (二)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爲需要實地檢視的其他情形。  對可能存在權屬爭議,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關係的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向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單位進行調查。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檢視或者調查時,申請人、被調查人應當予以配合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