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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房屋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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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房屋買賣協議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需要經過村委會嗎
村民之間的房屋買賣不需要村委會的批准,因爲這是買賣雙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只要雙方在房屋買賣上達成一致,協議或者說買賣房屋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從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法規規定來說,一戶村民只能有一處宅基地,並且宅基地只能繼承不能轉讓,也就是買賣農村的房屋時,宅基地是不能像房屋的使用權轉移那樣方便地轉讓給買受房屋的一方,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是需要村委會首先同意,再報鄉鎮政府同意,然後才能透過縣區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同意的。這個事情又必須經過村委會的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事實上,《土地管理法》雖未明確禁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但上述法條規定的立法本意就是禁止村民向本集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宅基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