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人員工傷死亡應該怎麼賠償?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
配偶男年滿6O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三)工亡職工
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四)工亡職工
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週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
收養的; (5)、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