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債權人接受履行行爲的時間。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 61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另行協議補充,如果協議補充不成的,應當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