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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唯一住房90平,有銀行貸款,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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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唯一住房90平,有銀行貸款,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借款人唯一住房90平,有銀行貸款,法院會強制執行
唯一住房,可以強制執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一條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因此,已經設立抵押權的房屋,即便是被執行人只有一處住房,仍然可以強制執行。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
第二十條的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其本人及所複議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爲由提出異議的,人民不予支援:
(一)對被執行人有撫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爲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爲被執行人及所撫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據此,即便是沒有設定抵押權的房屋,若被執行人存在上述幾種情況,依然可以強制執行其唯一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