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分公司去籤勞動合同嗎
1、不可以籤。因爲分公司沒有法人
主體資格,必須以總公司的名義籤。分公司的負責人可以作爲總公司的委託代理人來代表總公司和分公司員工籤合同,但合同上蓋的章還是總公司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
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規定,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