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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執行人指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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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執行人指誰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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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執行人可以是兒女嗎

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爲多人時,則共同爲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爲代表執行遺囑。兒女是可以以法定繼承人身份執行遺囑。遺囑執行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者遺囑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喪失行爲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執行遺囑的,應由全體法定繼承人作爲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如爲法定繼承人,則該繼承人不得拒絕;若指定的遺囑執行人爲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則只有該人同意承擔遺囑執行的義務時,才爲遺囑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