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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旅遊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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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旅遊土地使用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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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鄉村旅遊、農業觀光園等方面的項目,怎麼解決土地使用及規劃問題?

想做鄉村旅遊、農業觀光園等方面的項目,怎麼解決土地使用及規劃問題?北京山合水易規劃設計院研究,在符合規劃及其他規定的基礎上,針對項目區內不同土地利用類型和開發模式,可以採取如下措施:1、旅遊設施用地方式(1)、依法按程序徵用注:某些地方對土地徵用有特別規定和說明,具體程序以地方具體規定爲準。方式(2)、與集體聯合開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佔用本集體農用地和單位佔用國有農用地的,不需擬定徵地方案。若項目用地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可採取企業與村集體聯合進行開發建設的模式,即村集體作爲主體,企業作爲投資主體,聯合開發旅遊項目(建設用地部分)建設。2、農業觀光等農園項目用地方式(1)、依法徵用透過徵用形式將集體土地變爲國有後使用,但由於此項目用地面積較大,土地徵用超過一定面積須報國務院審批,操作難度較大。方式(2)、透過農用地流轉形式租賃農村集體土地相關手續較徵地簡捷,且可節省大量資金。與鎮政府和相關村委會進行溝通,協商達成一致後,與鎮政府及相關村委會簽訂租賃合同,與農戶和村小組簽訂有關合同,取得土地經營權。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最後由村小組委託鄉鎮政府或村委會與承包商簽訂租賃合同。由於發展觀光農業等項目,涉及到將耕地、園地、林地等用地類型轉變爲設施農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用地類型,需要與當地政府或國土部門瞭解溝通相關手續事宜。3、農村居民點歸併整合可透過新農村建設、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形式開展。首先與集體溝通協商,簽訂搬遷、補償、安置等相關協議;然後與國土部門溝通,爭取週轉用地指標,辦理安置區農專用手續。如果週轉指標申請成功,新增建設用地可以先建後拆形式進行,即首先在新址(安置區)建設安置點,然後拆除整合原有居住點,經整理後按一定比例歸還礌攻闢紀轉慌辨葦玻倆安置區佔用土地。